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真实的基督教 #775

775.适用于综合或

775.适用于综合或集体意义上的教会之人的,也适用于个体或单个的人。综合或集体意义上的人是许多人当中的教会;而个体或单个的人是这许多人中的任何人里面的教会。按照神性秩序,要有总体和细节,两者都要一起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,否则,细节不能存在和持续存在;就像在人里面,没有包围细节的总体,或没有细节所围绕的总体,就没有细节一样。人里面的细节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,总体是不仅包裹整个人,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每一个部分的覆盖物。一切走兽、飞鸟、虫子或爬行物,以及一切树木、灌木和种子都是如此。管弦乐器根本发不出一个音调,除非有某种包罗万象的音调,旋律的单个音符从这个音调中获得它们的总体音调,以便它们可以存在,或表达出来。这同样适用于一切身体感官,如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味觉和触觉,也适用于属于心智的一切内在感官。

举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,以清楚表明,教会也有总体和细节,以及包罗万象的总体。因此,有四个教会按顺序行进,从这个进程中就出现了教会包罗万象的总体,并相继出现了每个教会的总体和细节。人里面也有两个包罗万象的总体,一切总体和一些细节从这两个总体中获得它们的存在。在他的身体里面,这两个包罗万象的总体就是心和肺;而在他的灵里面,它们是意愿和理解力。构成他生命的一切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都依赖于这四者;没有它们,一切都会分崩离析,并灭亡。如果存在于整个天使天堂和整个人类,甚至整个被造宇宙中的一切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不依赖于神,不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,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。
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#49

SS49.至此,我已

SS49.至此,我已说明,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。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。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,是何性质,这从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(228—233节)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。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,因而针对地狱。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。此外,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;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,同时被带出地狱,引入天堂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,直至它的末端之后,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。

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,祂对大祭司说:

从今以后,你们要看见人子,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,驾着天上的云降临。(马太福音26:64; 马可福音14:62)

“人子”是指圣言方面的主;“天上的云”是指字义上的圣言;“坐在神的右手边”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(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:19)。在犹太教会,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;论到参孙,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,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。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。

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,对此,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:

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,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;若剃了我的头发,我的力气就离开我,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。(士师记16:17)

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(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),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,除非他知道“头”在圣言中表示什么。“头”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;因此,“头发”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,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。

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,这就是“头发”的含义,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:

他们不可剃头发,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。(民数记6:1–21)

由于同样的原因,经上规定:

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,免得他们死亡,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。(利未记10:6)

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,头发如此神圣,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,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,如此描述祂的头发:

它们白如羊毛,白如雪。(启示录1:14)

同样的话论及“亘古常在者”(但以理书7:9)。关于这个主题,也可参看前文(35节)。简言之,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,是因为在那里,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,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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